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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小诗在《延河》10月份诗歌专栏如期发表,方明华也赶了个时髦,给自己取了个笔名——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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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领了三块钱的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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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几个月的杂志社的门卫他也知道诗歌稿酬价格——一行一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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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他还专门请张宝福到十字路口的老马家泡馍馆吃了一碗羊肉泡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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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毛一碗,一个馍5分钱外加2两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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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华的生活并没有发表一首小诗发生多大变化,依旧看着大门,平时没事的就看书,有了董墨的一句话,去杂志社图书室借书就方便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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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巴黎圣母院》.当然还有国内作家小说《许茂和他的女儿们》《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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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生活还是有了些许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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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社的人进进出出的,好多人都和他主动打招呼,不像以前那个小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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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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