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1500万元。
张一谋起诉称,2009年他与新画面达成协议,合作拍摄《三枪拍案惊奇》,张一谋为导演,新画面负责中国境内的一切宣传和发行事宜,这部影片则由香港一家公司投资。
按照约定,该影片在中国境内的票房收入,减去宣传费用,剩下的三方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