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回来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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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礼是一个不善于说情话的男人,刚说的这些对他来讲,就已经是很腻歪的情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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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温媛时,他还买过好几本中英文的情诗,的确写的很浪漫,不过最终也只用上了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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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多前的情人节,郑礼抱着一大束玫瑰来到温媛家楼下,将背熟的情诗重温了数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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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呼吸了几次后,鼓起勇气敲响温媛的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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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媛打开家门,就看到比玫瑰还红的郑礼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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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吭~情人节快乐,那个!’郑礼将花放在餐桌上,单膝跪地:‘我爱你,用我的呼吸,我的微笑,我的眼泪,我的整个生命来爱你!’温媛知道这是英国作家伊丽莎白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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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媛,让我照顾你一辈子,可以吗?’红着脸的郑礼,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个首饰盒,打开,里面是一枚不知道几克拉的大钻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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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礼从小头脑清晰,他总会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永远都是目标明确,不太会变心,认准的人和事,就会不顾一切的死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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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他第一眼看到温媛就认定,这个女孩就是自己想要的。他要娶她,疼她,宠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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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最近他真的太忙了,忽略了温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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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温媛开始有些躁动不安,经常皱着眉头,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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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洁大气的办公室内,郑礼将u盘拿出来,放在桌子上,他盯着u盘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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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这样做,会不会太过分了,即使是妻子,也应该尊重她的私隐,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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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礼闭上眼睛,自己真的太忙了,实在是分身乏术。只走一次捷径,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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