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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金自忠的提议,李汪还是非常感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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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完全把自己当成大明人的他,当然希望自己的属下能参加武道大会和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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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连连点头,决定写一份奏疏,向大明皇帝提出这个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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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们又提到了京城发生的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大明和日本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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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汪对这个条约极为不满,他对陈元赟等人的咒骂,就是这种不满的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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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他见金自忠颇有才学,就问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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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和日本的条约,金卿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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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藩院的官员要和我们朝鲜同样签条约,我们签还是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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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自忠斩钉截铁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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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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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签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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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签条约,朝鲜岂不被日本越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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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不但要和大明签条约,还要争取到更优厚的条件,显示和大明更亲近,让日本不敢觊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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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的想法,也是很多朝鲜官员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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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汪本人也是如此想的,但是他却苦恼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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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和日本的条约有一条,那就是互惠互利,大明给与日本不低于任何外藩和外国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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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朝鲜也是外藩,无论争取到什么条件,日本都会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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