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培养了一批有才能的官员。然而,这一改革也受到了一些保守派的反对,他们认为策论和经义的内容过于抽象,不利于选拔人才。
2.4.2 倡导州县办学,推动基础教育普及
为了培养更多的人才,范仲淹还倡导在州县兴办学校,推动基础教育的普及。他认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提高百姓的素质,为国家培养更多的有用之才。在他的推动下,一些州县开始兴办学校,开设课程,培养人才。这些州县学校的建立,为北宋的教育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也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2.5 经济改革
2.5.1 限制特权阶层经济特权(如“均税法”),整顿税收秩序
范仲淹主张限制特权阶层的经济特权,推行“均税法”,对土地进行重新丈量和评估,按照实际的土地面积和肥沃程度征收赋税。这一措施旨在公平赋税,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均税法”在实施过程中,遭到了特权阶层的强烈反对,因为这触动了他们的利益。然而,范仲淹认为,只有通过整顿税收秩序,才能实现国家的富强。
2.5.2 鼓励农工商业发展,扶持民营经济
范仲淹认识到农工商业对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他鼓励农工商业的发展,扶持民营经济。他提出了一些措施,如减轻商人的赋税负担,改善营商环境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工商业的发展,活跃了经济。
三、新政的推行与阻力
3.1 支持与阻力并存
3.1.1 支持力量
宋仁宗对范仲淹的改革举措给予了初步支持。庆历三年(1043 年),宋仁宗任命范仲淹、富弼等人为执政大臣,推行新政。宋仁宗之所以支持新政,是因为当时宋朝面临着内忧外患的严峻局面,他希望通过改革来解决问题,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此外,欧阳修、富弼等一些开明官僚也积极支持范仲淹的改革。欧阳修是范仲淹的好友,他在文学和政治上都有很高的造诣。他积极为新政宣传造势,撰写文章,阐明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富弼也是新政的重要支持者之一,他积极参与改革的具体实施,为新政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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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反对力量
新政遭到了保守派的强烈反对。以夏竦为首的保守派官僚认为,新政是“变乱祖宗之法”,是对传统秩序的破坏。他们指责范仲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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