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早把犯罪嫌疑人抓获,为防止对方狗急跳墙,出境或者再度杀人灭口,内紧外松,对外放风,属于自杀。
放下电话,孙国华又给张永军打了电话,张副书记家还没搬来,他一直住在宾馆,今晚他刚看完新闻联播,正在泡脚呢,今天中午没眯一觉,加上心情也不好,此时头有些疼,想一会儿早点睡觉。
这时电话响了,一看是孙国华,别看他们半天不是电话就是开会,但是孙市长下班后很少谈工作,他赶忙接听:“孙市长……”
“张书记,通过对关军的进一步审讯,公安局基本上判断是食堂那个临时工所为,现在追捕中。另外关军交代,他私下更改询问笔录帮刘宝强免于查处,刘宝强曾经给他送过一万元……我建议,以此立即调查刘宝强。”
张永军略做思考:“好的,孙市长,我同意,我现在就安排……”
莲花江市广播电视局党组副书记刘宝强,已经到任一周时间了,按照上级要求,必须得到岗到位,那就来呗。这次莲花江调整部分干部工作,他是最亏的,从一个实权的绥河市委办公室主任兼任市委常委,给调到莲花江市广电局党组副书记,虽然是平级调动,但是这明显是有意打压自己啊!得罪谁了?他谁也没得罪啊!他也不敢得罪谁呀。说白了,他就是王鸿涛的一条狗,不,准确的说是他的奴仆。从给他当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到现在的市委办公室主任,他就是为王鸿涛马首。很多见光不见光的事情,都是他在后面擦屁股,可是自己的儿媳妇却被他给睡了,自己还得假装不知道,替儿子戴着绿帽子。
在绥河市,表面上看,除了王鸿涛,他就是老二了,甚至市长都不好使。可是,只有他自己清楚,所有的这一切都是王鸿涛给的,他能够给他这些也同样能够收回去。在绥河,王鸿涛就是天,就是法,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想“办谁就办谁”,他想睡谁就睡谁,当然,也包括他的儿媳妇儿。没有人敢惹他,即便这些年,自己对他这么忠心耿耿,他照样扇他嘴巴,已经不是一次了,他清楚记得,有一次,一名工商局的女干部,被王鸿涛以谈工作为名叫到宾馆,给强奸了。事后对方家里也不干了,直接去省里告发。王鸿涛命令自己带着两名警察去省城处理此事,因为路滑翻车,虽然没有伤亡,但是却耽误了时间。虽然这件事情被王鸿涛通过其它渠道摆平了,但是,当他回到绥河后,还是被气急败坏的王鸿涛骂了一通,最后,还打了他一巴掌,那次把他嘴都打出血了。不过,没多久,王鸿涛把他的市委常委争取下来了,那天晚上,为了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