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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功夫熊猫就与陈诚没有太多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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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有人会说,熊猫各种人物形象不是陈诚画的吗,陈诚不应该有功夫熊猫的版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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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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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版权没有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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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像一部片子的编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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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是编剧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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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剧本的版权并不属于编剧,而是属于制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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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制片方钱购买了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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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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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包括陈诚之前搞出来的功夫熊猫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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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派拉蒙已经向陈诚支付了一笔功夫熊猫形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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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版权还在陈诚手里,那估计没有哪个制片公司愿意再去开发动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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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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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因为一部影视剧包括一部动漫作品投资非常非常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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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光有一个创意,不可能这个版权还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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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功夫熊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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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这部动漫作品看起来简单,好像只要画画图,做做特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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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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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比之一系列的好莱坞大片,都要费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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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熊猫1的制作费用大概在1.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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