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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麦老三下地的次数都比老丁多。
这也是他俩能玩到一块去的原因,臭味相投呗。
老丁被吵醒,原本还有些不爽,但看到来人是麦穗,态度立马变得恭敬起来。
等看到麦老三和麦鸿材抬的野猪,他直呼:“好家伙!”
然后立马叫麦老三把猪抬进地窖藏好。
至于老丁怎么把猪运到城里,那就不关麦穗的事了。
老丁跟着阎峰三年了,他不光收麦穗的猪,还收别人的山货,自然有他们的运输途径。
能在黑市混得风生水起的人,眼力劲肯定是有的。
经过这几次的短暂接触,老丁已经看出,麦老三在他闺女面前,连个屁都不敢放。
麦家做主的人,是麦穗,不是麦老三。
于是,收了猪,老丁直接拿出两百块钱交给麦穗:
“大侄女,这猪太大了,我这没法儿称。
具体多少钱,我估不准,只能等天亮我把猪弄进城才知道。
这两百你先拿着,差的那部分,我明天晚上再补给你,你看成不?”
麦穗接过钱,淡淡道:“行,我们这也算是第一次正式打交道做生意,我就信你这一回。
至于这猪到底有多重,能卖多少钱,你心里没数,我心里可是有数的。
我相信你,也希望你不要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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