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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中,曾借猪八戒之口,对“王母灵芝草”之事给过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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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八戒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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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酒醉戏宫娥,那时就把英雄卖。一嘴拱倒斗牛宫,吃了‘王母灵芝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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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皇亲打二千锤,把吾贬下三天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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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猪八戒其实是犯了三罪,这三罪并罚,才贬下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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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罪:酒后调戏宫娥,调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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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罪:拱倒斗牛宫,破坏了天庭建筑,损坏了天庭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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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罪:吃了“王母灵芝菜”,即偷吃了王母娘娘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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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的轻重,肯定是递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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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大的罪,越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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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八戒犯得最重的,其实是偷吃了王母灵芝菜。调戏宫娥,其实严格来说,在天庭的律法里,或许并不算得上什么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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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调戏”二字,多指些轻薄之举,如天蓬元帅酒后与宫娥牵牵手、说些调情的话语,并未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或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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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二十八宿中的奎木狼,他的行为就严重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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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木狼不仅思凡下界,在宝象国与百羞私通,配了十三年的夫妻,还生下了几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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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奎木狼的孩子,都生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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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吧,奎木狼只是被罚为太上老君烧火,但不久之后便恢复了原职,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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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关键的是,这奎木狼还是“带俸差操,有功复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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