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依然没解散,以演唱的方式赚外快,顺便一解自己音乐馋虫发作的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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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所组的乐团一星期演唱三次,分属三间不同的pub,而李举韶只参与星期五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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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他老兄既不精吉他、又不精贝斯,只剩声音与热情还可以。凑合着当歌手,把表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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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当成唱卡拉ok居然也混了两三个月,而且也开始有了一些歌迷必定来捧场──八成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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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人师,再决定歌声也可以;以女性占九成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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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太吵了。要不是看在招待券不用太可惜的话,今天也不会丢下儿子跑来这边被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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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本来想给丈夫意外的惊喜,但人潮太挤,他大概也看不到距舞台最远的地方有他心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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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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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她老公正唱着英文老歌,穿着一身黑,一副又帅又酷的样子,让最前方尖叫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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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都快冲上去扒光他衣服了…好饥渴。现代的女人都这么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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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的角落,站着一名帅气男性化的女子,手中拿着毛巾与开水,在他唱歌时,赶忙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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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尽可能的服务。有些女客人看不出她也是同性,口哨吹得可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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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孙束雅知道她是女的,因为眼光骗不了人;虽然含蓄了些,但是爱慕的眼色仍是有的。这时候以客观眼光来看,不得不承认她丈夫真的满帅的,奇怪以前怎么都觉得普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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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好看而已?大概是看久了,也麻痹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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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酒突兀地放在她桌上,一名男子大剌剌地坐了下来:“小姐,可以聊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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