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人生、他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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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残秋枝头最后一片抖瑟的枯叶,注定以悲剧去落幕。哦所以喽,也难怪他老兄这么公然地恨方筝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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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若认真算起来,方筝从未刻意去惹那呆瓜;除了他对方笙毛手毛脚,给予教训是必须的之外。女人恋她、追求她,或公事上比他高竿、社交圈比他吃得开,基本上是与赵公子无干的,各凭本事而已;她方筝的生命意义才不会肤浅的只止于与这呆子斗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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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说人人到,远远的大门入口,那辆招人注目的金色法拉利,不正是赵衍夫的宝贝呆瓜车吗?确实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拉风呀!啧!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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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淳棕凑近方筝:“你想,今天的好戏值不值我放弃高夫人宴会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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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晓得。谁知道他的保镖有没有你形容的那么好?如果当真有,赵衍夫难道敢明目张胆地吆喝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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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给他们太多闲聊的时间,立即有尖刻的声音由远至近地传来:“哟,你们怎么没有去参加高夫人的宴会呀?害我今天成了众人瞩目的王子,依然感觉到有点胜之不武哩。方筝,你这个假王子莫非是怕了吧?”话完,还刻意“哈哈哈”三声,以壮自己嚣张的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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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赵衍夫好歹也活了三十年了。长得平凡、体若圆球绝对不是他的错,可是愈活愈幼稚真不知道该把这笔帐挂在谁身上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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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筝没有正视赵衍夫,只把双眼定在赵公子身后,除却两名打手以外那个靠在门框旁的黑衣男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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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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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容貌上的似曾相识。如果她曾见过,断然不会忘记;她没见过,但那股子感觉令她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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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身的黑t恤、合身的黑牛仔裤、黑短靴,外套着一件及膝的黑披风,身材相当好,颀长而充满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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