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鞠躬,就见金家千金小姐力持身段的走了出去,连丢在桌上的名牌皮包都忘了要拿,像火车似的冲出大门,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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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不容可以用来形容帮理不帮亲的行为吗?”方笙像好学的乖学生一般,伸起右手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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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因此误以为香港人皆是不学无术、没有文化。毕竟你能对一根“香蕉”期望多大呢?”锺迅扶好她,语气难掩笑谑。谁教金小姐挟利益迫使他心爱的大哥去娶她呢!这种女子即使硬说有多么了不得的人品,实在也有限了。他一向看她不顺眼,尤其见她今天的野蛮行为可鄙可憎,口气自然不会谦恭有礼到那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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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好吧?”锺迅明白一定是方笙说了什么气死人的话让金大小姐失态。可是口头上的针锋相对,永远不该失风范的发展为动作派。堂堂一个千金小姐,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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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笙已拭干脸上的水,捞起金小姐的皮包,以一个完美的抛物线投入十公尺外的垃圾桶内,才笑对目瞪口呆的锺迅道:“我很好,你今天来有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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锺迅愣了好久才回神,盯着垃圾桶,又看回方笙红肿的眼失眠或哭泣?心中为这矛盾综合体的女子搅动不已。这女子是坚强抑或柔弱?是精悍抑或需人呵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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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那一种,锺迅都有吁了一口气的感觉(或庆幸?),因为方笙要的男人是大哥,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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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女人,他万万消受不起的,他百分之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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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爷!今日一大早父亲还下达高压指令要他对方笙“亲切”一点哩!即使不为大哥,他也要为自己着想,这种女人呀,还是留给大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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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会前来是因为父亲有令。但他可不是来谈情说爱,而是来问明白昨夜方笙未能说完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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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一夜,反省了一夜,他决定给大哥真正的自由。也许方笙可以提供最完美的方法他衷心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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