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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照君又想起了殷庆炎以前把御赐的珍珠送给玄鹤卫的事,当时他还没觉得有什么,现在想想,这个时代的珍珠哪是那么好搞来的东西?怪不得玄鹤卫全都对殷庆炎忠心耿耿、死都不回头,有这么个财大气粗又仗义的主上,谁不追着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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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大燕里游山玩水,见过许多孤苦女子无依无靠又无钱的惨情。在沂国,女孩儿从来都是被富养的存在,大燕中没看见的暂且不论,看见的,殷庆炎看不下去,就敞开腰包仗义疏财,如散财童子一般,这还没到玄鹤刀宗,就将出来时带的钱财散了个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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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两人买药住宿的钱,是卖了殷庆炎用以装饰腰带的玉佩换来的。富贵世子得落魄几天,但殷庆炎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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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钱一直是从下向上流动,我的私库里也存着不少民脂民膏,如今算是还给他们了。”殷庆炎喝着清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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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照君笑问:“你拿沂国的民脂民膏接济大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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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殷庆炎愣愣道,“对哦,差点把大燕当成我家了。回去后让三福把我在天行里的铺子上交给舅……咳,给夏大妇吧,让夏大妇多开几处学院,把那些有志读书的人都搜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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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国无论男女皆可读书,只看有些人能不能读得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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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沂国皇帝王琅语:谢谢表哥送来的人才,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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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国国境里,容易被一些东西障目。游玩一遭,殷庆炎没在沂国境内看见被不公对待的女性,也不必在沂国境内当散财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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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男的……男的过得苦就苦点吧,一有舒坦日子就不干正事的些东西。殷庆炎在内心嫌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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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庆炎在某种程度上还有点厌男,也是成长环境所致,毕竟沂国的风气比较重女轻男。他小时候还想过,凭什么他爹不能怀他,非得让他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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