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那就是产品方向也是极度依赖任重的裁决。
\n
而不是通过企业和研究中心的协商一致就可以达成协议。
\n
从结果来说,这种模式显然也没有方法在后任重时代还能很好实施下去。
\n
所以任重觉得这个模式在他之后,肯定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这个模式在他之后新接任者上台必然陷入死胡同!
\n
不是每个人都能穿梭两个世界,从不同的历史时空获得宝贵的技术资料和发展应用的经验。
\n
所以,现在虽然说还必须保持任重一言九鼎研究课题立项的权威,但是接下来,也必须对这个机制开始进行试点改进,必须让下面研究中心的人和企业的人开始有驱动提出新研究课题。
\n
所以在新研究课题的立项和考核方面,企业要有一定的考核权,以免研究中心懈怠,而企业中也必须有产品化应用研究的团队,在一线展开一些具体的研究工作,通过在基础技术或者基础产品上面进行微创新和微改进来输出可以销售的新产品。
\n
特别是民用产品方面,这方面的新产品开发主导权任重认为更是应该放在企业为主来研究,研究中心那边要做的是重大的基础性的创新研究,确保在竞争对手前面领先推出下一代的产品。
\n
比如照相机、电视机等家电产品上面,具体要推出什么产品,现在就要交给企业内部的研发中心来研究和创新,黎明研究院下面的研究中心要转移到研究比如液晶技术、新一代电机、新一代感光材料、新一代锂电池技术等革命性的技术方面。
\n
以及相关生产线设备的生产上面的重大技术突破上面。
\n
为了确保研发的可持续发展,在研发费用的硬投入方面,任重直接粗暴定下来了科技型企业营收的20%以上必须投入到科研,其中大部分的投入(百分之十五)都要划拨给开发出这种技术的研究中心来,剩下企业的研究费用确保5%以上,最多可到30%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