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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的机制来说,核心技术的研究基本上都是从黎明研究院研发完成后,再成立一家公司来进行应用的开发,从过去的时间里实际实施情况来看,这个机制看起来是非常有效的,成果开发的效率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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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别忘了,这些效率极高的研究成果,绝大部分都是秉承了任重从主世界进货后,从原理到某些工艺都具有的情况下,研发团队按照相对确定的技术路线去做技术的复现而不是全新的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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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尽快出成果,任重甚至尽可能从主世界搬运样品过来,如果样品的体积和重量都不是很大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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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方式虽然说极大的缩短了产品研发的周期,但是从根本上说,这种研究对于项目组成员的创新能力培养并没有太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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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任重需要将蔡司、罗罗这些顶尖的企业想方设法拉过来联合研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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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础技术积累和正规的新产品研发经验和流程方面,这些公司才是相应领域的顶级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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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航空发动机领域,现在的三转子涡扇发动机研究方面,哪怕是任重为东大的航空发动机研究团队提供了更加详尽的技术资料,但是在联合开发过程中,罗罗公司方面负责的部分进展要远远快于东大这边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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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相对来说,任重这边对于罗罗方面提供是设计规格和一些设想,但是就这样他们的实现效率也比东大团队这边要高出很多,这个就是技术底蕴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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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方面虽然说完全复刻出来了涡扇-9这款亮剑世界当前顶级的涡扇发动机,获得了很多宝贵的工程经验,但是在研究三转子发动机过程中,这些经验还没有完全融会贯通,对于新发动机的很多创新之处的理解,比起同行来说要浅很多,要不是任重要求在对外提供资料的方面注重保守一些,详尽的资料只有东大的团队才有,对于罗罗方面的技术团队却只是提出很大的规格和设计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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