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书越搬到甜水巷的时候,热心的邻居就好心提醒他,不要去巷尾那屋。
于是程书越的娘叮嘱他:不许去巷尾玩。
他身体瘦弱,上不了学堂,性格又腼腆,和甜水巷那帮风风火火的半大小子玩不到一块去,只好一个人踢毽子。
“叮铃铃——”自行车响铃的声音出现在巷口。
他挤到墙角,生怕把别人的自行车碰坏。
破旧的木门“吱呀”开了条缝,露出一张白净的脸。一只修长的手从门缝里接过了那封薄薄的信。
原来他就是那个疯子。
裴天柏。疯子。
程书越心里翻来覆去念叨着这两个词。
程书越的娘:“不知道。”
于是程书越像知晓了什么天大的秘密,美得不行。
他埋头扒饭,心里美得冒泡。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便常常挨着巷尾踢毽子。
终于有一天,这只快被他踢秃噜毛的毽子,争气地飞到了那扇门后的院子里。
他拍得震耳欲聋,拍得理直气壮,拍得陈年积灰簌簌落了满头满脸,好像终于被他找到了一个顺当借口。
一个穿着灰色长衫的年轻人站在门后,身形清瘦,容貌俊秀,身上干干净净的,不像传闻里的疯子那样蓬头垢面,歇斯底里。
他皮肤很白,甚至能看到皮肤下流动的青蓝血管,衬得瞳孔颜色很淡,眉毛却很浓,显得有些突兀,明明是个男人,唇色却让程书越想起了搬家前家门口那株山樱花。这样娇艳的唇和黑浓的眉毛、寡淡的五官搓揉在一起,揉出了一种莫名的美艳来。
程书越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他在问他拍门说了什么。
“我能进去找吗?”
程书越想起了一个不合时宜的成语:登堂入室。
疯子的家也很普通嘛。程书越想着,眼神四处瞟,找他那只秃噜毛的鸡毛毽子。
谢天谢地,没有找到。
他便一本正经地对男人说:“今天太晚了,明天我再来找。”说着还像模像样鞠了个躬,“打扰你了。”
如此,程书越便天天偷偷去疯子,不,裴天柏的家窜门,找他那只不翼而飞的毽子。
裴天柏会泡槐花茶给他喝,还会做好些新奇的糕点,央求他说外面的事给自己听。
他也很想问为什么外面的人都叫你疯子,神经病,你看起来比他们都要讲究。但他也忍住了。
他说的时候,裴天柏就很安静很认真地听,用那双淡琥珀色的瞳仁温柔地看着他,说到紧张的部分,他黑浓的眉毛就会拧起,皱出一个不美妙的弧度,淡色的唇轻轻“啊”一声。
程书越天天搜肠刮肚给他说外面的新奇事,没得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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