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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苟富贵,勿相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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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谁,我?”路明非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眼神闪躲,露出不自信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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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改变一个男人?最好的方式就是谈个恋爱,责任感会促使你追求成长,也会从爱情的滋润中重获信心。”夏沫笑吟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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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路明非说不出话,低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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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脏跳得厉害,脑海里浮现一个白裙女孩的身影,她是那么的柔和美丽,仿佛沐浴在海盛开的阳光下,自己站在黑暗里,伸出手,似乎触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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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路明非太害怕了,他到底害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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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起来的暗恋被拉到大庭广众下,会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批判与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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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不要面子,寄养在婶婶家的六年来,他的求生之道就是舍弃尊严与骄傲,成为一根野草,这样的话,大家才不会讨厌,因为绿叶衬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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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会是担心被陈雯雯拒绝吗?到时候连朋友都没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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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他和陈雯雯是朋友,当初可是对方亲自邀请自己加入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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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为他的怯懦找到了合理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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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雯雯邀请路明非的那一天,是个平平无奇的午后黄昏,路明非拿着黑板擦擦黑板,陈雯雯坐在椅子上看书,过了会儿,若有所思的抬头,问了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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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加入文学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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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没有丝毫的犹豫,内心汽水炸弹爆炸般开心,笑着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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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有气场的,哪怕看不到脸部表情,直觉告诉夏沫,路明非又露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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