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了。
这匹雄驹并不是无序所想象的那种外公的类型。他现在可是正值身强体壮的中年阶段。有可能是因为他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有了自己的孩子,而相应的,他的孩子也在与他父亲同样的年纪时拥有了自己的孩子。“是的,先生。如你所见,我像爱着我的女儿一样疼爱我的孙女。她是我的小丽丽红(Spring Rose)。所以当我的女儿问我能否帮她推销童子军曲奇时,我怎么忍心拒绝她呢?她几乎都已经要把童子军曲奇卖到木材镇的每一匹小马蹄上了。”
“但我还是落后于金蹄(Golden Shoe),”萝丝鼓起勇气说了出来,抬起头望向她的外公,“她今年又要成为售卖出最多曲奇的那匹小马并赢得一辆崭新的滑轮车的小马了,而她甚至都不想要那辆滑轮车。上个月她就已经有了一辆新的。她只是不想让我们得到它而已。”
“啊,不要慌张,我的丽丽。她不会胜利的。”
“我以为她的名字叫粉红萝丝?”无序以一种在看戏般的语气微笑着问道。
“杰克外公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给我这样的小小马起外号。”
“杰克.....是那位每年的冬天都在中心城支起他那个小巧可爱的常青树和原木专卖场的木材杰克?”无序问,他的身体突然间长出了无数的松枝条,仿佛变成了一颗真正的松树。
“所以你听说过我,嗯,我猜这也说得通。你是暮光闪闪的朋友,对吗?她的家人是我最喜欢的客户之一。夜光有一双鉴赏同心节火焰的好眼睛。不过话说回来,无序,想不想来点曲奇?它们尝起来真的很不错。我们这儿有各种各样的品种。我们有薄荷山脉的、快乐涂鸦的、两步舞曲的童子军曲奇。在什么场合吃都合适!来,告诉他,丽丽。”
“哦....呃....”萝丝磕巴了一会儿,然后深吸了一口气儿,努力模仿起了她外公的语气。她现在能够直视无序的眼睛了,仿佛她外公正在由内向外散发出的勇气感染了她一般。“是的,先生,它们适合拌着牛奶来吃,而且绝对是派对的佳品。所有小马都喜欢童子军曲奇!”
“没错!”
无序抖掉了身上的松枝,木松条一落到地上,就像是海床上的鳞虾一样蹦哒着逃走了。枝条都脱落了之后,现在的无序身上穿着一件阔气的条纹西装,一只爪子忙不跌地抛接着一枚金币,牙齿间很随意地叼着一根牙签。
“你们出于这样的目的,在今天像这样的日子,某匹小马女儿的婚礼的日子里,带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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