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坏心思,反而因为太了解这个世界,又太看重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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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良好的婚嫁,就能改变人的一生。伱并不清楚娶了一个血统高贵、家族背景深厚的小姐究竟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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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意味着,罗兰即便低环,也能轻而易举地做到高环仪式者很难做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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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罗兰有样貌,有天资,有足够吸引人的一切——除了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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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应该为之努力,像修剪歪长的枝子一样修剪自己的人际关系,广结良友,让姓氏以一种利落漂亮的方式在圈子里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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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和什么马戏团的浪荡女奴成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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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南德斯自己的一生早无望,这样的情况,反而更寄希望于一个自己看好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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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罗兰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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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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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高贵,血脉与声誉。这些大大小小的钢印,与‘忠于审判庭’、‘信仰万物之父’一齐烙在费南德斯的脑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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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肉眼难以辨识,却又时刻滋滋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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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没教我好的,”他出言调侃:“街可不算必要的努力,费南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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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长不以为然:“你瞧,你虽然从乡下到伦敦,却从来没打算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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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还真算必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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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会想让那些女士们认为你是个‘不正常’的、‘没有男子气概’的男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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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在罗兰如此漂亮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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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很难不让人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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