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了。带两个人,再带着牌符,回去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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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禀报什么?」那骑士皱眉问道:「路程走了还没到一半,没见着蒙古人的大队人马,也没打探到什么消息……光是宰了几个蒙古斥候,也值得专门回去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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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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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宰了的,就这几个,确实算不得功勋。不过此前两天咱们行军途中远远遇到蒙古军斥候,得有三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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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过河滩的时候遇见了一次,在野狼泊寻找水源的时候,远远眺望到一次,晚上扎营的时候,隔着山梁又发现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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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军彼此迫近,斥候们互相交错,彼此渗透打探是常事。一旦撞上,固然是你死我活,但隔着老远碰到几回却轮不上交手,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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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亮随即问道:「现在我们再想,远远碰上那几次的,就是蒙古人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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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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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军队比作人,那么斥候就是军队的耳目。此番被调为斥候的骑士,全都是周军的精锐,而且全都经历过军校里的严格培训,见识和想法,都不同于头脑简单的一般士卒,非如此,就没法完成哨探的任务,确保己方耳聪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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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张平亮在内的斥候们从不怀疑蒙古军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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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和蒙古人往来厮杀过许多次,彼此都太熟悉了。蒙古人的作战习惯或者生活习俗,他们闭着眼睛都能描绘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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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他们都知道,蒙古人派出的哨骑,一向都是领军的万夫长、千夫长身边精选出的蒙古拔都儿。如果成吉思汗亲自领军,那任何一队阿勒斤赤里,还至少会有一名地位尊贵的蒙古怯薛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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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不仅坚韧机敏如鹰犬,也因其亲近首领的身份,能保证军事情报以最快速度传递到蒙古统帅的眼里,不会有半点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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