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那小伙子的印象还不错,年轻有为就不提了,更难能可贵的是做事张弛有度,也有手段,实力也不差。怎么说呢,有我当年三成风范……嗯,也许五成吧。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恐怕不像我那么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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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就好好说,少给你自己脸上贴金了,”瑟芮娜定了定神,语气慵懒地继续说道,“其实吧……我并不能完全看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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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还有你看不穿的家伙?”费斯汀的脸上露出一抹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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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与生俱来的魅力挤进魔都的上流社会并不算很难,但想在一千年的时间里长盛不衰并形成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可就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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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摄人心魄的美貌可以成为工具,却也可能成为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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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因此,识人的眼光可以算是帕德里奇家族的祖传天赋,几乎是一种流淌在血脉中的本能……帕德里奇家族的后代总能在正确的时候下出正确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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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魔都贵族的圈子里,这都快被传成了“神选的祝福”,以至于许多时候一些根基不深的家族告诫自己的子孙,不知道该怎么站队的时候就跟着帕德里奇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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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穿的人太多了,你不就是之一吗?”食指轻撩了下耳边的秀发,瑟芮娜风情万种地看了费斯汀一眼,打趣地说道,“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帕德里奇家族的后人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多城府,比起预测遥不可及的未来,我们更倾向于跟着感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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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感觉走……”费斯汀细细揣摩着这句话,突然觉得也有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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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瑟芮娜和他在一起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深谋远虑,只是单纯的被他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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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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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还是挺有魅力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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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指摩擦着丈夫的脸颊,瑟芮娜咯咯轻笑,声音带着一丝宠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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