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的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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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即反手一剑将对方的腰部剖了开来,鲜血和内脏喷涌而出,染红了他胯下坐骑的棕色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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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酣畅淋漓之感,使洛萨恨不得发出一声长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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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我这么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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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方,骑兵队伍的首领冷冷地看着这一幕,低声说了一句,顿时又有四名骑兵呈互相掩护着向他迎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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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萨凛然不惧,手持剑盾,向敌人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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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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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的反抗很顽强,队伍前的六名骑士和扈从,在孔雀骑士的带领下,发起了有效的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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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敌人的数目是骑士的好几倍,在这样空旷的地带,步兵的军士们只能提供有限的火力支援,根本不敢冲出车阵,跟敌人展开搏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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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大胡子骑士大喊道:“快看,是那名支援而来的义士,他简直就是一道黑色的闪电!他杀过来了!那四个狗杂种根本拦不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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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骑士露出钦佩的神情:“的确厉害,要我看,这名骑士的武艺,完全可以在上次的维也纳骑士竞技大赛拔得头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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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骑士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欣喜:“伙计们,我们也该发起反攻了,好叫这群骑兵们知晓,骑士跟骑兵之间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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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骑士和扈从排成队列,宛如钢刀一般迎着敌人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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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浑身披甲的重装骑士在中间,三名轻装扈从在一旁掩护,他们将骑枪夹在腋下,用出了标准的夹枪冲锋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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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在他们面前的骑兵们顿时宛如摧枯拉朽一般,被硬生生撕开了一个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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