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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寻揉着小指,眼中兴致浓浓,如果不是孟槐在低等凶兽中能力奇特,恐怕他还难以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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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雌雄孟槐对他此时的处境有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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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寻神色一动,往石磨后面转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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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磨后面有一个碗口大的洞,那里也有部分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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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和前面的血迹不一样,这里的血迹要淡很多,却散发着薄弱的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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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喂食孟槐,然后接取雌兽产下的小兽。”柳寻眯起了眼睛:“原来大龙城独树一帜的甲胄就是这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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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城的甲士强盛,其身披戴的盔甲坚实无比,这也造就了大龙城甲士的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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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越不过率领千数甲士,就打得巍山城曹家极为狼狈,靠的不是甲士高深的修为,而是那些能抵御刀兵的甲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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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磨前的血是人血,石磨后的血是凶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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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槐吃人,交合产子,诞下的小孟槐被剥皮,制成了甲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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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还未成长起来,小孟槐的皮也已经有了抵御刀兵的微弱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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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大龙城甲士声名如此之盛,原来不过是以人供养,杀凶取皮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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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寻回想起前世在大龙城待了一段时间,那时候大龙城经常捕捉大荒之中的野民,后来却从未见到过野民的踪迹,恐怕多半是拿来喂食这两头孟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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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中的野民大多是人族城池被凶兽攻破,流散出去的城民在大荒中扎根,慢慢退化了习俗,繁衍成了人类口中的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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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结到底,野民祖先也曾是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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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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