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认为……
田副检察长:吕玲玲,先让其他同志发言,会给你时间的。
检察官丙:我同意巡检故意伤害的定性。
王永强行凶,是在强奸结束之后,不存在制止不法侵害的紧迫性。
检察官丁:寻衅滋事、强奸和故意伤害是三个案件,确实应该分开办理。
吕玲玲:王永强的证词里写的非常清楚。
他猛刺刘文经,是为了阻止他上车拿刀。
检察官丙:刀在哪?公安查了刘文经的车,并没找到你说的那把刀。
(吕玲玲情绪有些激动,她用手指快速的敲击着桌面)
吕玲玲:刀还在查!
(两位提出问题的检察官都神情严肃,不再说话,韩明看着三人抿了抿嘴)
(吕玲玲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吕玲玲:也非常有可能,是在案发后,巡检到之前,被刘文经家属转移了对吗?
检察官丁:那也有可能是王永强为了逃避罪责,凭空虚构了一把刀呢?
(吕玲玲面露无奈,气恼的靠在椅背上,会场一片安静)
(田副检察长开始左顾右盼的找人,直到看到韩明)
(韩明感受到田副检察长的目光,假装进了电话,准备离开)
韩明(轻声):好,我马上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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