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巨大的桠枝,或者像野鸭子飞行时的队形。好,那些猎狗就跟着它的足迹朝它第一次去的方向往前走,那儿的气味因为重复了两次,当然显得特别浓烈。然后它们赶到那断了足迹的地方。在周围嗅过来嗅过去,嗅过去嗅过来,直嗅得怨气冲天。直到它们觉得再嗅下去没有什么意思了,才只好循着足迹回来。自然喽,它们重新找到了那个狐狸或者野猫拐到另一个方向去的交叉点。但是时间都已白费了。十有八九,野猫或者狐狸就这样摆脱追踪,逃得无踪无影了。好,可是你想我的长耳朵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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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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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识破了这种花样,而且想出了对付它的法子。它估摸着是那猎物跑回头的时候了,就沿着兽迹溜回来,埋伏在一边守候。当那位狐狸先生或者野猫先生偷偷溜回来时,我那老丹弟就突然跳出来咬住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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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时候,它会过早离开兽迹,当它发觉自己的估计发生错误,就会没精打采地垂下耳朵!现在,大致说来,它的估计总是对的。它给我捉到的野猫和狐狸,比我以前或以后的任何一只猎狗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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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噗呼噗呼地吸着烟斗,喷着烟。巴克斯特妈妈将摇椅向烛光挪近一些。这个故事结束得这么快,真叫人闷闷不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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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丹弟还干了些什么,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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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有一天它可碰上了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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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野猫,还是一只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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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是。是一头跟那狗一样机灵的高大公鹿。那是一头弯角公鹿。它的角每年越长越弯。一头鹿通常不大会重复它的足迹。可是这头公鹿却常常这样干。这刚刚配我那狡猾的老猎狗的胃口。但这又恰巧是那狗不够机灵的地方。那公鹿总是与这猎狗的估计相反。这一次,它重复了足迹,下一次它就径直往前跑。它总是不断地在变换花样。这样一年又一年地过去,那公鹿一直和那猎狗比赛着谁更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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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最机敏呢,爸?结果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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