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谭看来,“蝙蝠侠”的意义远比“超级英雄”来得有分量。这几乎成为了一个……意象。比“名片”“风景”“代名词”更加严肃,更加深远。玛利亚想。即使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在正义联盟也已经被国际认可的今天,在蝙蝠侠已经被披露为人而不是什么神奇生物的今天,他的一切似乎仍旧是一个模糊不清的符号,这也许是他伴随了大半哥谭人,从童年到青年,从活着到死亡的代价——
没人不敬畏、没人不恐惧、没人不爱戴、没人不崇拜、也没人不憎恨。以忘恩负义作为活着手段的每一个哥谭人都是如此——如孩子般负气、大喊大闹、歇斯底里——这些恶鬼!却恨不得在心底紧紧地抓住那身披风——
“蝙蝠侠即哥谭。”
玛利亚·艾贝特,一位长相甜美的记者,却用有着在哥谭才塑造出的、深入骨髓的冷静语调评价道。
“我……并不喜欢她,却也无法不爱她。”
“哥谭。”
她和那个年轻人说了再见,准备乘坐报社的车回去。玛利亚还有些恍惚,她本以为是今天没看见蝙蝠侠的缘故,却在收拾器材的时候,倏然间想起了那个年轻人的眼睛。她好像在哪见过那样的眼睛……突然,记忆像沙一样从指缝间飞速流逝,她越回想,越模糊,她只记得那是个长着一张英俊且熟悉的脸……为什么熟悉呢?她眨眨眼睛。她似乎有句话忘记和对方说了,是什么呢?
直到玛利亚坐上车,她已经完全忘了那年轻人的眼睛究竟是蓝色的还是棕色的,也忘记了她原本准备好的评价。玛利亚打了个哈欠,毕竟她已经快一天一夜没睡觉了,什么都记不住也很正常……
很快,她在汽车发动的瞬间坠入了梦乡。
梦中的雨夜走了出来,和现实融为一体,她仍旧是个小女孩的模样,坐在窗边,只为等待着一闪而过的,属于蝙蝠的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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