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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府规定,沾了人命即为厉鬼,不管他杀的人是不是该死,只要杀了人,就是扰乱人间秩序,进了地狱会被审判,如果害了三条人命及以上,会被剥夺投胎的资格,永远被囚禁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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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大堂里被破腹的女生,楼上包厢外被狼啃食的尸体,如果再加上曹京等人,地府的这项规定就要被打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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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博怔了怔,喉咙里仿佛都在喷火:“难道要我就这么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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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棋道:“他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人间有法律,地府有审判,他会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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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价?”李晓博呢喃着这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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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京会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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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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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生来普通,没有曹京那样优渥的家庭,没有锦衣玉食的生活,没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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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成绩普通,他爸妈却总是要对他寄予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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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养狗,他爸对他厉声训斥,将他喜欢的东西扔出家门,他只能偷偷地在外面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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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狗很听话,很懂事,不会跟进家里害他挨骂,也不会跑进学校里给他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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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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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眼里不起眼的小黑狗,是他随波逐流的生活里唯一可以慰藉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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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的狗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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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残忍地放了一大碗血,活生生地被丢进火里,在火里挣扎,惨叫,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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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害它的人站在火海外面,冷漠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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