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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商从不小看古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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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医书上确实对婚育的最佳年龄有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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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时人的平均成婚年龄, 可以说此时的医书提倡的完全就是“晚婚晚育”——当然和后世一比,这个“晚婚晚育”其实刚好踩着国家的法定结婚年龄,虽不早也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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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从黄帝内经开始多少医书都在倡导晚婚晚育, 那是因为这个知识太过专业了, 只有勤读医书的大夫知道晚婚晚育的重要性,以至于普通人都不懂吗?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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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万商所知, 虽然在这个纳妾合法的时代里,少有男人可以把处男之身保留到新婚之夜,但在一些像样的人家, 他们不会早早给家里的男丁安排通房——如果男丁自己把持不住诱惑,像贾宝玉那样偷摸着和袭人有了肌肤之亲,那另当别论。但长辈基本上不会过早给小辈安排这些。因为他们知道让男子太早出精, 这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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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知道太早行房对男子不好, 那女子还要担负生育的职责,难不成让她们过早行房就好了?要知道怀孕是一个艰难的过程, 孕早期的不适, 孕晚期的浮肿, 还有各种各样的不可预测的风险,当母体还没发育成熟,她们真能负担起怀孕的过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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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个人长了脑子, 愿意去思考这个问题, 就知道女孩同样不该早婚早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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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现实就是碍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大家不怎么提及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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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一些真正疼爱的女孩的人家里,恰好家里的长辈又稍微知道一点有用的知识, 他们会让女儿晚嫁。再不济先嫁人也行, 但肯定会和亲家商量着晚一些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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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民间的识字率,知晓利害关系的长辈显然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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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晓利害关系并且疼爱女儿的长辈就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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