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混三五成群。仅仅几个街区之隔,分开两个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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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胆子小,自从有一次误闯,被人家喊了一嗓子yowhassupman?就再也没敢出去夜跑过。但甘扬这人不知死活,坚称健身房里练出来的肌肉是死的,跑步机上显示的里程是没有灵魂的。到这里借住过几次,有时兴之所至,非得去哈莱姆兜上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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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今晚,王怡看他的状态,就是会去哈莱姆的那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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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太自信,这中间又没有墙。”王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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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扬却无所谓,说:“真要遇到什么事,跑就得了,练了这么多年,还怕跑不过那种天天喝酒嗑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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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反问:“你怎么知道人家没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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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扬也反问:“有毅力天天练长跑的用得着出来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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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怡总归输给他,转身打游戏去了,说:“行行行,去去去,随便你。记得多带几张二十刀的钞票,还有手机别忘了,遇到谋财的就给钱,要是被扒猪猡就给我打电话,我给你送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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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传来关门声,等他回头,甘扬已经没影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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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低垂,气温降下来,街上罕见行人。甘扬在路边做了一会儿热身,然后沿着人行道跑起来,很快调整到最舒适的节奏,冷气充盈肺腑,口中吐出的白雾化在夜色里,就像一滴水汇入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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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他平常夜跑的时间。他的生物钟很准,每天早上六点起来晨练,晚八点再跑上六公里。比赛前夜本来应该是休息得,但今晚他还是想要跑一会儿。是因为柳总,马拉松,还是因为丁之童,他不确定,又或者三者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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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昨天,他照老规矩跟柳总打电话,提起毕业之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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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总自然觉得他前途无量一片光明,奥运会奖牌没他份,都是评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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