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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开灯开着窗啊?”宋明媚不知从谁屋里串门回来,大冷天还是穿着连衣裙,光着两条胳膊和一双长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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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之童这才关了窗,按亮了桌上的台灯,掩饰道:“房间里太热了,暖气阀什么时候才能来修啊?”一边说一边脱了外套,准备去洗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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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媚仍旧靠在门边没走,说:“今天幸亏有你,否则真不知道怎么打发走卞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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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杰明也是她的追求者之一,编号为3,那段时间追宋明媚追得很上心,常常从纽约开四个多小时的车过来,就为了跟她吃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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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三十五岁,在当时的她们眼中已经是大叔的年纪,但作为金融家却是年青有为,有家金融公司开在曼岛中城,咨询和投资都做。宋明媚是在纽约实习的时候认识他的,卞是她老板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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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之童对此很是钦佩,有人说女生搞networking有天然的优势,但她却不敢,也不太会利用这种优势,自觉根本没办法像宋明媚那样掌握好尺度,自己不吃亏,对方还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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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此刻,她又想起甘扬,以及刚才那一路上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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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究竟是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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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下分别的时候,丁之童是很肯定的,但现在再回想起来,却又不那么肯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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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她现在考虑这个问题是不是太早了?毕竟人家只是帮忙把她送回来,跟她一起吃了顿饭,喝了杯焦糖苹果汁而已。无论怎么看,都是光明正大的同胞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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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之童不敢深想,她这样的人还是期望一下m行的offer比较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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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对,他还叫她跟他一起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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