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白厌这套衣服穿着和平常的反差感太大了,更何况他连发型都改了,所以莫司洵刚才一下子没认出来,直到黄白厌说话才反应过来。
莫等闲跑到她弟边上:“悄悄告诉你,他身上穿的这套是他爸的衣服,这货我看过他衣柜了,他就没几件衣服是正常的。”
莫司洵觉得肯定也是这么回事,黄白厌这个非主流杀马特衣柜里面怎么可能会有这么高级感的衣服,于是点了点头:“这父子俩的审美差距真大,果然还是当爹的衣品更好。对了,他头上挑染的那几撮黄毛呢?”
莫等闲:“我拿假发片给他遮上了。”
“那他的耳钉眉钉,那些脸上一大堆的钉子啥的呢?”
莫等闲:“换成透明的了。”
但是黄白厌肯定坚持不了多久就会暴露本性,他这人的性格一看就是那种头上没点颜色就浑身难受的,接受不了自己一直穿样式这么朴素的衣服。
黄白厌就像个上门推销的一样,和莫等闲的家里人挨个握了手,热情程度和他此时的外貌变化差距成正比。莫炳华竟然一时间挑不出来这女婿的刺感到有些招架不住。他也没想到黄白厌是这么个大高个,自己可能打不出去。
莫炳华感到有些尴尬,本来以为这小子要是精神小伙黄毛配鬼火地过来,他要是会让黄白厌进家门,他就跟他姓!
但现在这派头太大了,看着就很有钱。莫炳华只是普通上班族,有一种女婿屈尊进他们寒舍的感觉。不过一想到他们住的地方是金港市,那遇上有钱人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
金港市是华国一线城市有钱人多,更何况莫等闲是留学圈子里的,平时碰上的富二代肯定更多。
但莫等闲他们家算是中等偏上的普通家庭,毕竟都有钱能让女儿去岛国留学了肯定也不会穷,有房有车,跟豪车豪宅也不沾边。
黄白厌:“岳父!我特地绕了个弯回去拿这坛酒来送给您,还有送给岳母和爷爷的保健品,你们快拿着!因为时间不太够这些东西都是从家里现拿的,我现在身边也没带多少钱,所以小舅子的礼物我下次再带!”
莫炳华:“不用不用!这怎么好意思呢?来来来,先进屋吃饭!”
算了,他爱怎么叫岳父就让他叫吧。莫炳华上班上了二十多年早就明白人情世故,是个挺现实的老爸,女婿有钱那他脸色肯定好,正常人都是这样的。
黄白厌说着说着,又开始装起来了:“哎呀岳父,你就收着吧,我家还有一墙的这种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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