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和张先绍对此案的疑点并没有消失。张先绍指出,如果死者颈部索沟在右耳后呈不交叉“八”字形消失,这恰恰是县公安局鉴定结论中认定的典型(马蹄形)缢位形态,索沟兜住弧决不会在颈部左侧。反之,如果兜住弧果真在颈部左侧,那么右侧索沟也决不会绕过右耳后向上提,呈“八”字形消失。右侧索沟应以右下颌角为定点,通过右耳前往上提。张先绍一番分析,使伍玉龙等人大受启发。为了更加准确起见,他们决定到簸箕坳现场进行实验。
到达现场后,张先绍等人按照证人所述的位置,把缢索吊在当时发现尸体的树上,然后由张先绍和伍玉龙分别把头套进去反复进行各种位置的自缢实验。结果完全证明了张先绍分析的准确性。伍玉龙等人回来后,再度把情况向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作了汇报,大家一致认为,对于这样一起人命关天的大案,只要有疑点尚存,就应查个水落石出。
最后决定由伍玉龙等人赴省公安厅刑事科学研究所,请专家们复核鉴定。
6月17日,由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黄本欢亲自主持,在省、地、市三级公安法医及伍玉龙参加下,对案件进行了“会诊”。
法医们各自谈了自己的看法。轮到黄本欢作最后发言的时刻了。
“市、县公安机关的尸检结论有一定的道理……”黄本欢喝了口茶,清了清嗓子,语气平缓而坚毅地继续说道:“但其中也有些问题值得研究。其一,从死者颈部索沟的形状来看,衣服虽然可以形成,但从索沟皮肤损伤程度来看,衣服是难以形成的。定性为软性索沟,不好解释。我从事法医近四十年,从未见过软性索沟有如此严重的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其二,索沟走向也有问题……,总之,我的看法是有自杀的可能,但不排除他杀。”接着,黄本欢又对下步调查工作提出了精辟的见解。
黄本欢的这一结论,解开了案件死链中的重要一环,使基本已成“铁论”的原鉴定结论顷刻瓦解。也预示着欧阳元秀死亡一案的调查工作将紧锣密鼓地展开。
7月1日中午,一辆蓝白相间的“野马”牌警车越过资江大桥,驶出邵阳市区后向洞口县城疾驰而去。车上坐着的有伍玉龙,以及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章水等人。
第二天一早,县检察院侦查本部内充满临战前的紧张气氛。一大批参加破案的检察官、警官正襟危坐。县里有关负责同志宣布,唐章水为破案总指挥,公安局长欧阳叙录为副总指挥。接着,唐章水按照谋划好的行动方案,向侦破组成员下达了分头出击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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