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加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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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证据来看,那个“麻脸”丈夫不是没有作案可能,群众反映的衣领竖起的男人可能就是他,竖衣领是为了掩饰一脸麻皮!
于是,公安专线拨向湖北、四川,协查通报飞往城市、乡村。然而,得来的结果却令人失望。“麻脸”近年内未出过远门。施琼逃走后的第二年,他勒紧裤腰带,又买了个媳妇。那女人一连生下三个女娃,在当地立足生根了。
老问题再一次回到桌面上,网撒何方?犯罪分子到底属哪一类型的人?
一般群众对公安干警破案的认识,大多来自电影或电视剧个个身手不凡,料事如神,擒获蠢猪般的罪犯有如瓮中捉鳖,垂手可得。其实,生活,有生活的严肃真实——公安于警要在泱泱数百万人的大城市里,寻找一个无姓名、无住址、无具体体貌特征的“客客”,谈何容易?
一辆老掉牙的昌河警车从早到晚,全市各处外来人口聚集点进进出出,“有这么个男人,脸上有疤或者有伤,将衣领竖起来……”的话一天反反复复说上不知几十遍。
可调查结果呢?人人摇头。“不知道”、“没见过”……侦查员听得耳朵都快长出了茧子!他们四处奔波,搜寻蛛丝马迹,一天忙下来,晚上连脱鞋上床的力气都没有了。
一次,当范文在彭浦乡一四川民工集聚点排摸时,有个小青年想了想说:“这个像住在附近的邓先财,前些天我见他用纱布蒙着下巴,他说起过新桥头有熟人。”
范文闻言惊喜交加,连忙递了支烟给那青年,请他仔细回忆看到邓先财的情况。青年记忆力很强。他说是12月6日早晨碰到邓先财的,当时邓脸上包着纱布,衣领高高竖起,问到他脸上的伤,邓即露惊恐之色。回头再调查邓先财,此人也是四川巴塘人,两年前来沪,在真如西村附近租过房子。而据大宋称,他一家子刚抵沪时,租的房子就在真如,并且是十来个同乡共住的“大通铺”。可能就在那个时候,邓先财结识了施琼。
更值得推敲的是,施琼手指甲中留下的血迹是AB型,邓先财恰巧也是AB型。邓对其12月5日上午7时至9时的活动提供不出一个见证人。
倏地又跳出第三个男人,他是否就是凶手?
“我的脸是12月5日晚上与老婆打架时被她抓破的。”邓先财慢悠悠地说。
他五官清秀,显得十分精明,给人的第一印象并不坏。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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