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边最大的问题,是宪法和法律的对立,也就是公和私的对立。宪法保护个人权利,而法律却倾向于限制私权优先公权。青蛙男案件中最应该被关注的,正是这个部分。更直白地讲,就是精神病患者个人的权利,和千万无辜民众的安全,是不是可以放在天平上衡量的问题。如果可以比较,那么到底哪方更重要?宪法第三十条对个人尊严和追求幸福权利做出了相关规定,不过作为补充,其中写着:前提条件是不违反公共福祉。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认为:重大案件发生,且尚未得到解决的状态下,限制曾经犯下罪行的精神病患者,以及有犯罪可能的患者的自由,属于对公共福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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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青蛙男的恐惧,以及对现存系统的不信任,正在以网络为中心不停发酵,很快,这些情绪就会蔓延到现实世界,野火燎原般扩散开去。在事态恶化之前,古手川和渡濑前往了小比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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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来到小比类住宅兼平面设计工作室时,小比类说,自己一直在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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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新闻说,被杀的是末松健三,就觉得你们一定会找我。你们肯定把我列为嫌疑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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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比类不无讽刺地笑了笑。不过这个笑容里并没有挑衅,大概是因为某种意义上,他的心态已经近乎达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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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并没有那么想,不过既然您这么认为,那么还请协助我们洗清您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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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渡濑先生,现在岳父也死了,恨末松的,就只剩我了。况且即便没有岳父的大学笔记本,我也掌握着古泽冬树的精神鉴定结果。那就说一下我不在场的证明吧。您需要证明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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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三号晚上十点三十分,到翌日凌晨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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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半夜的啊。那我没办法证明了。那个时间我一直在家里,不过您也看到了,我一个人住,也没人能帮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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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有家人在,近亲的证词也不会被采信——不过这话不适合对小比类说,比起讽刺更像是语言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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