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列与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等同,最高可判处死刑。
\n
况且此人手上还握着有刀,口供中也承认自己有杀人意图,又同时还犯了故意杀人罪,虽然未遂,但是性质极其恶劣,我估计法院应该不会轻判,你也不用太担心了,他应该没有机会再来找你的麻烦。”
\n
说着,见殷明珠的脸色稍有缓和,但还是很苍白。
\n
女民警大姐同情的道:“你要害怕,我送你回去吧,只是我上班骑的是自行车,后面的坐垫硌人的很,你这样的身份,怕是未必能习惯。”
\n
殷明珠赶忙摇头道:“我有什么身份?我也就是一个普通人,出生在农村,侥幸才有了现在的工作,大姐你千万别这么说,我……我现在确实有些害怕,只要不麻烦的话……我……我可以给车费,若不顺路,我想麻烦大姐帮我拦一辆出租车。”
\n
她到现在都还腿软。
\n
而且当时亡命逃命的时候,又把脚给扭了,直到现在都还抽着疼,只是一直在强忍着,想等先把口供录完以后回家再擦点活络油。
\n
女民警大姐瞪着一双眼道:“给车费就不必了,顺路而已,你把鞋子提上吧,我看你脚扭了,穿这种鞋只会增加你的脚的负担,待会儿我把车推过来,你就站在这门口等我吧。”
\n
“至于出租车,你还是别想了,现在已经快晚上10点了,白天的京城都很难打到出租车,更别说是晚上,尤其是还是这个点,咱们还是现实点,你要不嫌硌的慌,不担心你这细皮嫩肉的翘臂受罪,那你就坐我的车,要是实在觉得自己受不了。”
\n
“那也随你的便。”
\n
“我先回去了,明早还得早起给家里的大老爷们做饭。”
\n
“这里是派出所门口,晚上有值班民警在,你就是等到天亮也没事,出租车拦不到,但是坏人这一片也肯定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