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不是不知道吗,你个老婆子,神气什么,房子又不是你买的。”
李香莲挺起胸贴,非常神气且自豪:“不是我买的,是我女儿女婿买的,咋了。”
林长春吸吸鼻子:难道不是他闺女女婿?
这个老婆子自从来到这边后就一直嫌弃他,真的是以为自己是大城市的人了,不就是会坐个车吗。
有什么牛的!
两个老人在拌嘴,担心殃及池鱼,林鹿悄咪咪拉着宋忱赶紧出门。
沪市的街道很繁华,身处其中的人们也打扮的非常时髦。
宋忱看到大多数女人们都背着一个皮包,就她媳妇儿身上啥也没有。
因为冷风,鼻子被冻得微红,身上啥都没背,两手紧紧揣在口袋里。
宋忱意动:“鹿鹿,一会儿我们去商场买点东西吧。”
林鹿踢了踢脚边的石子:“买啥?”
宋忱邀住她的手:“我想买个包。”
林鹿经常看到很多男人腋下夹着黑色皮包。
说实话她欣赏不来,并且觉得很丑。
林鹿:“大男人背什么包,你要装啥?”
男人的衣服裤子口袋都做得很大,几乎大部分东西都能装完,买个包也没啥装的吧。
除非装逼。
宋忱替她搓搓手:“不是我买,是买给你。”
林鹿出门不喜欢背着其他的东西啊,一身轻松不好吗。
直言:“我不想要,不喜欢背包。”
比较而言,她更轻装上阵。
宋忱:“不行,别人有的,我媳妇也要有,就算你不喜欢背包,以后出门我可以帮你背。”
林鹿眯起眼睛,斜视他:“所以,是你自己想买吧。”
宋忱:“我们两个都要买。”
男人也需要一个来装面子。
他看到好些大老板戴着金项链,腋下夹着皮包,从里面掏出手机来接电话的时候,老帅了。
林鹿:“一会儿再说,你真是看见人家有什么自己也想要。”
宋忱:我是看到别人有什么,都想给我媳妇买。
一个纯纯的爱媳妇的心罢了。
……
到了咖啡店,曾雅和约好的中介已经聊了好一会儿了。
曾雅穿着一件黑色大衣,里面是白色毛衣,下半身搭配的是毛呢裙子和靴子,柔顺黑亮的头发被放在肩上,看起来很有高知范儿。
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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