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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郡国兵……很抱歉,曹公担心郡国长官经营地方长久之后会尾大难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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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曹公治下是错役制度,彭城籍贯的兵员安排到兖州戍守;运气好集中驻屯在关键的城邑,运气不好拆开分别戍守几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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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制度下也就别指望身为外乡人的郡兵、县兵能获取当地吏民的信赖、支持;既然已经是外乡人了,自不会在意坐视流寇残害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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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役制度下,士兵远戍外郡,每年只有两个月时间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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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掉路上的时间,余下那点时间能干什么?生孩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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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被编为士户,子女也是士户,遗留的遗孀寡妇也是士户,士户只能内部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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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能忍受的是士兵在外戍守,家眷不能跟随,士兵逃亡就杀妻子,并处罚父母、兄弟、同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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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户、屯军、民屯,几乎是许都朝廷治下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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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户男子多而少女子,为安抚士户,就从屯军、民屯找合适女子,没有就强取活人的媳妇,还凑不够就取普通百姓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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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户人口补充不及时,屯军户自会转为士户籍贯,还不够就是从民屯、百姓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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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制度下……民间何来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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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爱情又是一种本能,面容俊朗的原身就被注定要嫁给士户的早熟小姐姐祸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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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征民籍服役去做工程,也丧心病狂派发去外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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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怕郡县中形成某些组织,兖豫二州各郡县就仿佛镶嵌在离心机中间的鸡蛋,内部散的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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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不准自发形成组织,更不准郡县官吏带头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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