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的是营、旗结合的兵制。
根据明朝军制,大部分土司设立了“左、中、右、前、后”五营。
其中,中营由最为主要,通常由应袭长子统领,
其他四营,则由境内大姓或土司亲属统领。
营下设旗,旗是各土司寓兵于农的一种军政合一的组织,
凡境内居民,均编入旗内。旗兵是平时生产,战时出征,
“土司各分部落曰旗,旗各有长,管辖户口,分隶于各州司而统辖于总司”。
每旗的人数不同,有的旗统辖上千人,有的则是数百人。
平时,这些旗众“散处为民,以习耕凿”。如果遇到战争则“调集为兵”,根据“十抽其一”的方式集结兵力。
当然,土司抽调之人,都是日常久经训练之人。
有记载称,在平时的训练,主要侧重三种训练。
“盾矛训练”,这种训练以长兵器为主,以及铜、皮、藤三种盾牌的配合使用;
“搏击训练”,士兵则需要穿戴全套装备,其中“盔重十六斤,衬以厚絮,如斗大;甲重则数十斤,利箭不能入”,
在穿戴好这些装备后,再进行武器和拳脚的对练;
“攀爬训练”,由于土司大多集中在西南多山地区,
所以为了攻城拔寨必须进行相关训练。
除此之外,土司还注重对士兵军纪的训练,并借助日常打猎和胆魄的训练。
这种训练,对提升单兵作战能力有着极大的帮助。
不过行军打仗,讲求的是大军协同作战,才能在战场上获得胜利。
所以,酉阳土司的军队在临敌之时一般采用“二十四旗”的阵法。
“头,每旗一人居前”,次三人横列为第二重,次五人横列为第三重,次七人横列为第四重,又其次七八人横列为第五重。其余皆置后,欢呼助阵,若在前者败,则二重居中者进补、两翼亦然。胜负以五重为限,若皆败,则无望矣。每旗十六人,二十四旗合三百八十四人,皆精选之兵也”。
除这384名精兵之外,其余的土司兵在后面列阵,随时对前面的“箭头”进行补充。
为了让这套阵法发挥出巨大的威力,土司还制定了非常严苛的军法。
在土司军法中明确规定,在作战过程中,每一个战斗小组(“伍”)的成员不得为了获取战功,轻易脱离阵容去割取敌人首级,而是由专人负责,战功归整个战斗小组所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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