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黄昏后。
街道向城内延伸,两侧也渐渐繁华起来,夜市正慢慢展开。
实际上,世上每天都有千万人死去,不是么?
也许还有一个:沈飞泓。
毕竟他此生活着就是为了杀他!
二月,正是桃花初绽的时候。
青年淡淡地看着,忽然想起一个人来——那个人本就像是桃花一样的。
他决定找个小摊买两个馒头。
正是方才酒馆里那青衣男子。
原来他便是唐煜。
那人笑了笑,道:“幸会,我姓曾,曾小白。”
曾小白也没在意,迈步跟着他。
唐煜走得更快了。
有碎嘴的女人、精干的小伙子、沉默的老人、貌美的姑娘……
曾小白吃惊地挑起眉毛。
那男人妩媚无比地向他抛了个媚眼,翘着兰花指给他装好,拿钱时还蹭了一下他的手。
那男人终于正眼看清了他的人,又看到了他的剑,顿时感觉到一阵寒意从脊梁钻起,后退了一步。
但偏就有人感觉不到这寒意。
唐煜握了握拳头,道:“不。”
唐煜没说话,答案其实显而易见。
毕竟谁会想到,他竟会去这么一个人妖摊子上买花糕呢?
曾小白摇了摇头,道:“我只喜欢女人。”
曾小白愣了愣,笑道:“我要去鄱阳会一个佳人,碰巧和唐兄顺路——你要去哪里?。”
曾小白微微笑着,摇着扇子,亦步亦趋地跟上。
他的目的是什么?
只见不远处,有一个不过垂髫的小男孩摔倒在地上,身旁一个碎了的彩色风车,身前站着一个混混似的男人。
混混不少见。
但不少见难道就意味着这是正确的么?
小孩哭得更凶了,连滚带爬地抓住了离得最近的唐煜的裤脚。唐煜抽出腿,后退了一步,准备离开。
这时谁还能抽身离去,简直就是没有人性了。
混混嬉皮笑脸地看了看他,又看了看他平平无奇的旧剑,醉醺醺地大笑道:“就凭你这瘦猴也想跟老子逞英雄?”
这把剑一拔出,今晚又要死一个人。
杀人的滋味总是不好受的。
瞬间,青色的刀光一闪,小孩的两条小臂被砍落了在地上。
那小孩的手臂被砍断,居然不再哭了,脸上露出一种瘆人的邪笑,混混恶狠狠剜了曾小白一眼,一把将小孩抱起,一摇身,就消失在了人群中。
唐煜低头看那两只断臂——竟然没有流血。
他认识这种毒。
唐煜没说话。
究竟是什么样的仇恨,才会催成这样的疯子?
他忽然觉得今天已经够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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