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希曾经开朗、阳光又活泼,而那四年绝对在洛克希的身上刻下了永恒的烙印,无论她究竟经历了什么,最不需要的就是一个疯子找上家门。
“只是看看而已。”提姆平静的说道,目光却落在当年罗斯威尔屠杀案的报导上。
与迪克的想法不同,那天他见到的人绝对就是真人,而不是什么模仿犯。
绝对就是鬼面杀手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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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老是听人说,金钱是无法买来快乐的。
以前我很认同,因为即便我是个穷鬼,我身边依然被快乐所笼罩,我有关心自己的朋友,虽然不说过上豪华的生活,但勤工俭学下至少也衣食无忧。
但现在,我觉得肯定是说这话的人,要不是在假惺惺,要不就是没富过。
我简直是太快乐了好吗!
我兴奋地坐在马鞍上,望着牵住缰绳的阿尔弗雷德开口,“这匹马真的要给我吗?是爸爸说的吗?”
“当然。”我甚至能从老管家的眼中看出浓厚的慈爱来,他一边稳稳地牵住缰绳带着马慢慢地走,一边开口说道,“如果您有需要的话,可以为您安排马术课程。”
我倒也说不上喜欢骑马,毕竟是我人生中见过的第二只马──第一只是在坎贝尔神父的教堂里面的小丑棚车边上,被啃得开肠破肚却还奄奄一息的、名叫莫里斯的马──更多的是新奇。
我见过的东西很多,除开前十七年平凡的生活之外,另外的那四年里,无论是丑东西还是韩流偶像我都见过──虽然不是拿刀、拿电据、拿棒球棍就是拿斧子──阅历也算是很丰富了。
但在坎贝尔神父的教堂旁时,我不会伸手去触摸莫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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