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了个身仰躺在地上,哈利买的这栋房子距离我们曾经要一起上学的帝国州立大学自然很近,毕竟他是个不缺钱的超级豪门大少爷,跟我这种学校宿舍还要靠抽签抢的贫苦女大学生自然不一样。
帝国州立大学位于曼哈顿的上城区,这里的房子都不是穷人能住的起的,而哈利考上大学之后,他的爸爸──奥斯本集团的掌权人──当即就给自己优秀的儿子买了一栋在学校不远处的房子,这样无论他是想要上学、玩乐还是开派对都能满足。
在我的记忆里,诺曼叔叔向来不是一个对孩子十分温和的家长,他会要求哈利做这个、做那个,直到满足他苛刻又无理的要求,成为最优秀的那个人,这时候诺曼叔叔才会给与哈利些许关怀。
就像我仰躺在地上,天花板上明亮的灯光一样,在这一瞬间显得刺眼又温暖。
对不起,犯了伤春悲秋的老毛病,实际上我还在回忆刚刚把刀捅进那个想拿小孩开枪的傻|逼肾脏里的事情。
我被影响了。
我绝对被影响了。
在刀子捅入肾脏之前,我实际上想要瞄准的地方毫无疑问是心脏,就在我接近那个家伙的一瞬间,看到那个高大的、持枪的蠢蛋的瞬间,他身上的肌肉骨骼就像是3d扫描过一样投射在我的双眼之中,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每一根血管分布的位置、颈部大动脉搏动的瞬间。
我可以简简单单的一刀就取走他的性命。
【为什么不行呢,亲爱的?】充斥着诡异甜腻又柔软的声音在耳侧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环绕着,我记得这是谁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