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有组织,却又没什么逻辑,就算不是提姆恰好出现在这里,过没多久,一直常驻纽约的复仇者们也可以轻松的处理掉这件事情。
事实上,他已经通过监视器看到往商场的方向匆匆赶来的蜘蛛侠了。
彼得·帕克已经提前进入了研究所,同时也准备在好兄弟哈利·奥斯本的资金支持下创办帕克工作室,依照对方的研发能力,就算站在单纯的投资者角度,帕克工作室也是一个十分具有前景的项目。
这就意味着既是研究生又是工作室老板的彼得·帕克那是真的忙的飞起。
更不用说还要兼顾着──甚至可以说花了最多时间在上头,严格来说算是正职──秘密身份的那部份工作了。
然而距离抢案发生的时间才过去五分钟,照理来说忙的要死的蜘蛛侠是不可能这么快就出现在皇后区的,就算他像个泰山一样从曼哈顿荡过来也不可能──不要问提姆为什么会觉得蜘蛛侠应该在曼哈顿而不是皇后区,身为红罗宾他当然知道彼得·帕克每周的课表了──所以他翘课?
尽管每天都被义警职责还有工作室的研究压的喘不过气,但提姆可以确信,蜘蛛侠是很少翘课的,除非有重要的毁灭性危机出现,否则提姆甚至不得不承认,在学习上头,彼得真的比他自己有冲劲,他光是在上班之余拨出时间去学校考个试就需要祈祷阿卡姆里面的罪犯们不要心血来潮的越狱。
虽然蝙蝠侠本人会要求他考完试再说,但是罗宾守则第一条──听蝙蝠侠的话,别全听。
这似乎是从迪克那个年代传下来的至理名言。
既然纽约本土的超级英雄已经准备要处理这场抢案了,照理说提姆是不会伸手干涉的,毕竟他们家族对于哥谭的事务也一向很排外,蝙蝠侠虽然没有亲口说出“滚出我的哥谭!”这种话,但光是看着面罩上那微微眯起的白色眼睛,正常人都会识趣的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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