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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入了隐匿模式,追随着方才抢匪路过的道路而去,脚步声在刻意放慢的速度下完全消失,我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正在斗篷跟面具下轻轻响动。
拟态成为杀手的感觉很奇怪,我没有独属于他进入黑雾之前的记忆,但就像是本能一样,我知道该怎么踏步才能隐藏所有声音、知道该怎么举刀才能一击毙命。
在这一瞬间,我就是他。
我无声的跨过拐角,身下破烂的黑色裹布像是蛇一样划过昏迷不醒的珠宝店店员,沾染上他的血迹,在地面上拖拽出隐约可见的踪迹。
阴影给了我完美的隐匿空间,然而当我面前的小孩子惊恐的尖叫时,那个无知的抢匪却以为他是被自己给吓到,有些得意的笑了出来,“小鬼,你的──”
我伸出手,包裹在黑色手套下的手掌似乎蔓延着无尽的力气,我可以轻易地扼住抢匪的喉咙,将他脆弱的颈骨给折断,像是拗断一根可怜的筷子。
但是我没有。
我只是伸出手,在抢匪的肩上轻快地点了两下。
那人下意识的回过头,我在他面罩──那种典型的黑色抢劫布巾头罩,说真的,这是什么经典抢劫电影吗?──下方的那双黑色眼睛中看见了自己的倒影。
就好像回到了佛罗里达州湿热的午后,黑色的裹布、白色的哭脸面具。
我是丹尼·约翰逊。
我是鬼面。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那抢匪尖叫的像是我手上的刀已经捅进他的肾里了一样...哦,等等,我确实已经捅进去了。
“你好,亲爱的。”我轻快的开口,模仿着当初那死家伙调戏我时候的样子,“真高兴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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