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易保存,就是烈日炎炎的夏季,放上十几天都不会变质,堪称是出门远行的必备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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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想当年,崛起于西北地区的大秦,能够吞并东方六国,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以锅盔为主食。
据说,秦军士兵把两个锅盔做为一组,上面各钻两个眼儿,用牛皮绳系好,前胸、后胸各搭一个,就像是褡裢一样,行军时如果肚子饿了,就撕下一块咀嚼,又美味、又扛饿,还不耽误行军速度。
如果遇到敌袭,锅盔又硬又厚,还能抵挡冷箭,保护身体,一点不比盔甲的作用差,这也是‘锅盔’名字的由来。
秦锋、晋玉娘围坐在一起,正准备烤一块锅盔吃,不想一个红漆食盒出现在了眼前,里面装着卤好的牛羊肉,几种美味糕点,还有一坛子金花酒!
随着食盒一起出现的,还有小兔兔—薛瑾瑜,以及小侍女—绿柳!
秦锋没有客气,接过了食盒,和晋玉娘一起分享里面的美食,又打开酒坛子闻了闻,浓香纯烈,滋味一流,当即倒了一碗,大口灌了起来。
身为军人,没有不嗜酒的,来到这个世界几个月了,一滴酒都没有喝过,今天可以过过酒瘾了,痛快。
薛瑾瑜没有离开,顺势坐在了篝火旁边,还主动给秦锋倒了一大碗美酒:“秦大哥,这次多亏有你了,否则包括我在内、商队这一百多号人,恐怕早就做了沙匪的刀下鬼,救命之恩、没齿不忘!”
“呵呵,薛公子不必客气,我也是出于自保才不得不拼命的!”
“咱们也算是生死之交了,一口一个公子,太生份了,这样吧,以后我叫你锋哥,你叫我瑾瑜,咱们以兄弟论交如何?”
“好!”
或许是从小培养的缘故,薛瑾瑜虽然是女儿身,却颇有几分须眉男儿的豪爽气,秦锋也不是扭捏之人,当即接过酒碗一饮而尽,算是认下了这个‘兄弟!’
既然认了兄弟,说话就随意多了。
“小兔……不是,瑾瑜啊,你们外出经商,经常遇到劫匪吗?”
“是啊,商队带着大量货物和金银,难免被贼人们惦记,不过像这种大规模围攻还是很罕见的,这帮该死的沙匪,怎么就盯上我了?”
“金银太过沉重了,不好携带、又不好隐藏,你们为什么不用银票交易,那样就方便多了!”
“银票,是什么东西?”
“银票就是……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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