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看完铺子,就跟房东签下契约,交完钱,铺子就到了他们手里。
沈遇安的存款不够,从叶槐那边拿了点金叶子剪碎了去当铺换成银钱,才将铺子买下来。
接下来几天,沈遇安白天去找供货商,晚上跟着叶槐学认字。
不知道是不是当了十几年货郎的原因,沈遇安的脑子灵活,接受新事物也很快,尤其让叶槐感到惊喜的是,他的记忆力简直太好了。
基本上教过一遍的东西,沈遇安就再也不会忘记。
“夫君,你怎么这么厉害?!记忆力也太好了吧!”叶槐望着他惊叹不已,将沈遇安说得脸颊通红。
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大,大概是我经常需要背下货单,锻炼出来的吧,跟娘子的过目不忘还是不能比的。”
他娘子才是真正的记忆力惊人,不仅字写得好,更是学识惊人,任何字任何词,她都能给他讲出一连串的典故。
刚开始学的时候,他不懂,还以为所有的读书人都是这里厉害。
等他听到巷子里高家的小儿子,一天到晚都在背同样的内容,而且写的字没有他娘子好看,问他的问题,他也支支吾吾不清楚,而这样的水平,在高家人的嘴里却是被夫子称赞过过天赋的学生。
这样看来,他娘子比高家小子厉害多了。
而将高家小子当个宝的夫子,恐怕才能也不如自家娘子。
越是这样,沈遇安越是觉得自己配不上自家娘子。
“你不要妄自菲薄,夫君的天赋惊人,要是从小读书,说不定能够考取功名,不过现在也不差,你就要当大掌柜了,以后出去跟人谈事情,总不能不认识字,被人蒙骗吧?就算再厉害,也要用心学,知道吗?”叶槐先夸奖再告诫一番。
沈遇安立刻收起胡思乱想,认真练字。
“多谢娘子教诲,娘子说的是。”
另一边,周光周娟两人被县令派去调查的人查明,两人的确常年流窜周边好几个城镇,利用读书人的身份,放松别人的戒心,借住在家中,趁机哄骗拐卖走良家女子。
两人的确是夫妻身份,对外一直称兄妹,不仅拐骗女子,还拐骗孩童。
样貌好的女子,周娟出于嫉妒,大部分将人卖进青楼,不听话的就卖去低等窑子里。
孩童就卖去给富贵人家当家奴。
经过他们手被拐卖的女人孩子,得有上百个。
县令大怒,根本没有给周光二人申诉喊冤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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