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张哲翰没着急上前,躲在阴影处看看情况再说。
士兵最多也就是玄天境,索贝克是诸天境,却处处挨打,防不胜防。
在这里起作用的不是境界,而是力量和速度这些原始的东西。
无论是士兵的枪法还是索贝克的刀法都极其朴素,根本就谈不上“法”,也就是古代欧洲战场拿着简单的刺撩砍。
噗。
索贝克又中了一枪,摇摇欲坠。
张哲翰摸了摸腰里的织布梭,这家伙貌似是任务的中转节点,不能让他死了,于是提气大喝:“住手!”
四名士兵停止动作,齐齐转过头来,其中一人叫道:“什么人,竟敢私闯王宫!”
张哲翰右臂举起长矛,像标枪一样掷出,紧跑两步追上枪杆,手握着枪尾,人与长矛几乎拉成一条直线,刺向说话的士兵。
这是大漠孤烟的变种,整个身体的重量加上飞掷的力量,使枪的威力成倍增加。
土包子士兵哪里见过这么使枪的,慌忙之中只能举枪拨挡,可速度和力量哪里跟得上,长矛还未举起,已被穿喉而过。
张哲翰身形未停,掠过士兵身旁,在他身后握住枪头,拽出,整根长矛如穿针引线般透过,沾满鲜血。
全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他自己都觉得帅到爆。
帅不过三秒,没等他摆好POSS,屁股上就挨了一枪。
好在有紧身衣护体,枪头没扎进肉里,只像棍子捅了一下,饶是如此,也是痛得呲牙咧嘴。
紧身衣是隐形的,在士兵看来,“荷鲁斯”只穿了条麻布短裙,扎不进屁股就是刀枪不入,是神迹。
就在士兵愣神之际,张哲翰横枪一挥,枪尖在喉结疾速划过,鲜血狂喷。
士兵扔掉长矛,双手捂住咽喉,冒出咯咯的声音,慢慢萎顿倒下。
另外两名士兵吓坏了,托着矛转身就跑。
张哲翰故技重施,标枪一般掷出长矛,飞身跟上,不过这一次没够着枪杆,抓住枪尾时,枪尖已透入背心。
刚才攻击刻意选择咽喉,就是担心士兵身上的盔甲是神佚物,现在一看能扎进去,心下稍宽。
这一追击还印证了一个事实,他们的速度都达不到自己的2198,也就是说,畸形的属性在玄天境之上。
追击的士兵是跑在前面的士兵,拔矛转身,刚好和后面的士兵面对面。
距离太近,长矛来不及调头,张哲翰就势下蹲成马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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