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叔叔?凌志晨?你管他叫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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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清雅看到她的反应,也很惊讶:“不可以吗?我觉得他有四十多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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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才二十八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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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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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对视一眼,突然同时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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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不准这么叫了,不然就差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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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周清雅吐了吐舌头,“不过关于赚钱的事情,我可能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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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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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有个同学家里闹鬼,他们家很有钱,如果你能帮他们驱鬼,一定能赚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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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是闹鬼,这是人为的。人死后所化的游魂是没有攻击力的,甚至连让普通人看到它们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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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你不是说如果游魂被人利用了就会不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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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利用的游魂也不会出现在这些地方,除非……”方洁突然想到了什么,“你还是先找机会让我见见你那个同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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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先走了,盘子就放着吧,我晚上回来收拾。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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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清雅挥了挥手,拎起书包匆匆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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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洁收拾好餐具,又坐回电脑桌前,开始翻看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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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手头的委托有两份,淼淼的委托不能再拖下去了,要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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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洁决定先去会会淼淼的禽兽养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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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人是一家外贸公司的普通职员。从外表上来看,他非常普通:长相普通,穿着普通的西装,眼神唯唯诺诺,乍一看是一个胆小怕事一辈子都没有那么大作为的平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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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那些恶心至极的事情说出来,恐怕也没有几个人会相信是他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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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和他的同事们问起他,大概那些同事也会想很久才会想起来:哦,是那个工作能力一般,交际能力一般,长相一般,什么都一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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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眼,是他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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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的一个普通人,犯下了滔天大罪——至少在方洁眼中是滔天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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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洁来到这个男人工作的写字楼下,这一带是各种中小型公司最为集中的地方,因此,四周密密麻麻全是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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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洁来时,正赶上饭点,无数人从各个写字楼内一拥而出,瞬间将原本还算空旷的小广场挤了个水泄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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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们很快就分流去了附近的饭店。正所谓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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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至尾方洁都一漠然地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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