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多年后,移交给村上。”双方代表就座后,冯克敏局长先讲了一下合作的原则。“我觉得村上目前能拿出的只是地皮,至于其他方面是谈不上的。从这一点出发,我认为采用使用权的移交办法较为合适,投资主体经营几年,随后交给村上。”村主任何佳旺发言。“拿目前的消费水平看,万隆村属于中等消费程度,人均年收入100元,如果按每人年基本生活消费500元计算,万隆村一年人的消费至少有三百多万,那么,这个数字对于一个小小超市来说,年就够了,就可以把使用权移交给村上。”投资方代表严皓说道。“这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便知晓,也可能人均消费超过500元呢!现在的人嘛!吃、住、拉、撒、行、所用的东西都要买,特别是妇女,仅化妆品一年都得花些钱呢!抽烟的人,谁不抽上十条,八条的。”村支部副书记韩健说。“真正把超市建起后,我们可制定一些优惠政策,或者采用积极的促销办法,尽可能地吸引村民到超市购货来。”投资方的陈秘书说。“买东西,一是方便,二是看货的质量,三是看价钱,只要质量好,价格合适,村民一定会去买的。”村委会委员张牢娃说。“严主任,你看咋样?”佳旺问。“那就这样定吧!”严主任回答。于是,投资方的陈秘书很快拟了个协议,念给了大家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