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的红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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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李龙不具备自我意识,才会对这三个人疯狂的追杀,而不管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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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晨接着说道:“如果李龙当时没有犯精神病,具备自我意识,那李龙就不可能只杀害陆军,陆王,陆大牛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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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李龙来说,他如果具备自我意识,他就会知道,杀人之后,一定会被判死刑的,尤其是连杀三个人,李龙最后一定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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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李龙来说,杀三个人和杀害陆军一家人没有任何区别,当时正好是晚上,陆家里面至少有十几个人而李龙只杀这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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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李龙当时有自我意识,杀的就不会是这三个人,你要知道一个真正蓄谋已久的人,存在必死之心的人,把所有人全杀光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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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李龙真的有理智,他可能会做出来更加难以想象的事情,后果会更加的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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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李龙的目标一直是这三个人就说明他没有任何的自我意识,他脑子里有的只有小时候的那一场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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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陈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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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晨说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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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连公诉人也不知道怎么反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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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觉得哪儿不太对。但是又反驳不了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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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都觉得李龙的杀人目标就是这三个人,说明李龙是有自我意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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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顾晨的解释反而让公诉人有些迷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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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怎么辩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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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顾晨说的完全没毛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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