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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这种废话你还是自己留着吧。”刁扬此时则是面露狞色道,“我就直说了,东西,现在藏在一个只有天知地知和我知的地方……如果你今天要杀我灭口,那我保证,你哪怕能活一百岁,找上八十年,也绝对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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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慕容孝不慌不忙地接道,“那你说说,你要怎样才愿‘交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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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说。”刁扬回道,“酬劳方面嘛……你给的价已经足够,我自己也还有点积蓄,所以不用再多加了,不过……‘帮我隐姓埋名’这条,我考虑再三,还是不劳慕容公子你费心了,我自己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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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待我拿走酬劳、远走高飞后,最少要再等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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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那时,我要是仍没有被人追踪或者发现的迹象,我自会修书一封,告诉你东西藏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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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个要求,乍听起来有点离谱,其实还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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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站在他这个贼的角度,像寻蚕戒这种级别的赃物,到手后本来就是得“藏一段时间”的,三个月到半年并不算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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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你们慕容世家后续在沧州还有一堆破事要处理,你本来也没空去干别的……哪怕扳指现在立刻到手,你也一样是压在手里不敢动,得等到风头过去了才能去找天蚕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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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像“这老登要是干脆从此没了音信,货不交了”或者“把扳指转卖给他人吃两份儿”、以及“干脆自己去找天蚕功练”这些假设,自然也都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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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不交货对刁扬来说没任何好处,还会导致慕容孝此后不遗余力地追查他的下落来寻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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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多转卖一次也是一样,他好不容易才归隐,且已经有足够的财富颐养天年了,何必再多拉一方进来,且那一方可能也会灭他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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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己去找天蚕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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